境外上市满3年且市值不低于200亿元的落地公司,将迎来回归A股新路径。可走可走
2022年3月25日晚间,回也沪、中国深交易所相继发布《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管理办法”)。存托出去《管理办法》对境外公司发行中国存托凭证(CDR)回A股上市和中国大陆公司通过全球存托凭证(GDR)赴境外交易所上市细则均进行了说明。凭证
存托凭证(DR)是新规saas购买源码指在某一国家或地区发行,但代表境外企业证券的落地可转让凭证,每个存托凭证代表一定数量的可走可走股票或债券。
CDR指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,回也代表境外证券权益的中国可转让凭证;GDR则是上市公司通过存托机构,在境外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源码之帮形式,投资人拥有可转让凭证就等于拥有对应的股票或债券。
其实早在2018年,存托凭证的发行与交易即已落地。当时,证监会配套公布了《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,发育指标源码但并未对企业发行条件、涨跌幅限制、合格投资人等细则做出规定。
“发行CDR降低了境外企业回到A股难度,不需要拆除VIE结构(外资公司协议控制境内公司),iosrunloop源码编译以及面对A股规定中对公司累计盈利、同股同权的限制。”中信建投一位工作人员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。
新《管理办法》规定,境外交易所上市公司通过CDR方式回到A股上市,需满足三个条件:发行日前120个交易日,平均市值不低于200亿元;境外上市满3年;CDR初始发行规模超5000万份,市值达到5亿元。
CDR可以在上交所或者深交所上市交易,涨跌幅设定为10%,与A股一致。与此同时,新规为个人投资者参与CDR交易设定了高门槛,需要具备日均50万元账户资产及2年证券市场交易经验。这与科创板、北交所规定相同。
存托凭证(DR)并非新鲜事,发明至今已近百年历史。
1927年,美国摩根公司发明了存托凭证。当时英国法律禁止英国企业在海外上市融资。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薛晗在论文中回顾了存托